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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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华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东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宁泉工程咨询(福建)有限公司、福建世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被邀请投标单位名称):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宁交通(客运)综合服务中心项目施工监理(二次招标)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福建闽通长运股份有限公司泰宁分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闽华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邀请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泰宁县城区;
2.2工程建设规模:建筑面积11776.4平方米,其中包括维修车间、检测车间、附属用房、配电房及绿化等基础设施;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泰宁交通(客运)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保修阶段的监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造价为949.854万元。
2.5本项目监理服务费:监理费按《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标准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计取,招标人公布监理项目的监理费按人民币壹拾玖万整(¥190000.00),作为监理招标的最高控制价。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12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以及提交完整的相关资料归档止(本项目不因工期的延长而另外增加费用)。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国家规范的的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丙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不要求投标人“工程业绩”。
3.7不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
3.8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监理机构成员信息须真实有效,发现造假行为按废标处理,并追究其投标人相关法律责任。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6 月21日至2021年06 月25日,每天上午08 时30 分至11时30 分,下午15 时00 分至17 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闽华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三明市梅列区东新六路体育馆内A区江滨路1796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已包含其他资料,售后不退。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 。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仟捌佰元整(¥3800.00)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企业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现金包封的方式提交到开标现场,包封袋自备,并于包封袋封面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密封口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7 月01 日下午15 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闽通长运股份有限公司泰宁分公司(泰宁县水南东街20号汽车站二楼会议室)。
7.2.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由该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原件到场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闽通长运股份有限公司泰宁分公司
地址:泰宁县水南东街20号
电话:陈女士,联系人:1359935500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闽华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东新六路体育馆江滨路1796号
电话:17350375085 ,联系人:小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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