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宁德市交投医疗健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宁德市妇幼保健院(含儿童医院)、宁德市医院迁建(二期)项目结算审核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省嘉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 项目名称:宁德市妇幼保健院(含儿童医院)、宁德市医院迁建(二期)项目结算审核服务
- 项目编号:JHZB2025025
- 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476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476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476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标的效益费费率(%)
|
计量单位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宁德市妇幼保健院(含儿童医院)、宁德市医院迁建(二期)项目结算审核服务
|
1.00
|
476000
|
1.00
|
项
|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信用记录:适用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文件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 a.gov.cn)和(www.ccgp.gov.cn)网站查询并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文件有矛盾,以此为准。其他需要落实的政策详见磋商文件规定。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即服务由中/小/微/企业承接。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关于资格承诺制说明
|
(1)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供应商在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附件3-14)的,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若未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的,则应在投标(响应)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3)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6.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6.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有意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应办理报名手续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方式: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5年05月28日至2025年06月05日(节假日照常发售),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通过《宁德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https://ygcg.ndcqjy.com/#/home)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相关资料,若有)。未在截止时间之前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7.2获取方式:潜在供应商通过《宁德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https://ygcg.ndcqjy.com/#/home)的“注册”入口办理企业免费注册手续,企业注册审核通过后,通过工作台进入“采购执行”→“我的项目”->“”->“下载文件”,选择参与本项目,即可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相关资料,若有)。潜在供应商下载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zip格式)后,可解压查看(含ebid格式文件),请仔细阅读“下载专区”中“投标企业平台操作手册”,如仍有疑问可咨询平台工作人员。
8.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8.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9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etnd格式)上传到《宁德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电子响应文件(etnd格式)时的不可预见因素,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按规定格式上传电子响应文件(etnd格式)的,视为逾期送达,供应商是否已按规定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etnd格式),以宁德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系统显示数据为准。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一正一副送达或邮寄至开标现场(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高级中学东侧南华花苑1幢2梯304),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若纸质响应文件与宁德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系统收到的电子响应文件不一致,以宁德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系统收到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准。供应商应当保证其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etnd格式)和纸质响应文件内容保持一致,否则因此造成的任何不利影响及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2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可采用邮寄方式送达,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收到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时间为准)将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邮寄到福建省嘉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收件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高级中学东侧南华花苑1幢2梯304,收件人及电话:小石0593-2957789)。
9.磋商时间及地点:9.1磋商时间:2025年06月09日09:00(北京时间)。
9.2磋商地点:本项目在宁德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上在线公开开标,供应商应在线参加开标。同时在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高级中学东侧南华花苑1幢2梯304设置开标会场,供应商可自行决定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
9.2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开标时间到达后60分钟内为各供应商解密网络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etnd格式)的时间,各供应商须通过《宁德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使用报名的企业账号登录系统,找到对应开标项目,进入开标大厅,待采购代理机构下发解密指令后,输入响应文件编制时由供应商自行设置的密码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操作,平台支持异地远程解密,也可以在现场输入密码,按照操作流程实现网络解密(若发现无法自行解密的情况,请及时联系平台技术人员,咨询电话:400-918-3302)。供应商解密完成后待采购代理机构下发开标记录表。采购代理机构下发开标记录表后,各供应商根据签名方式对开标记录表进行签名确认或点击直接确认。
11.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有关本项目磋商的相关信息(包括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福建省嘉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通过
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网址:https://www.ndcqjy.com/)、宁德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网址https://ygcg.ndcqjy.com/#/home)、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发布,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媒介,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2.采购人:宁德市交投医疗健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马北路19号
联系人:阮先生
联系方法:13959394529
13.代理机构:福建省嘉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高级中学东侧南华花苑1幢2梯304
邮 编:352100
电 话:0593-2957789
联系人:小石
附件1: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省嘉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宁德分行
|
银行账号:137010100100256650
|
特别 |
1、若供应商选择电汇或者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磋商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