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珠海市斗门区市政园林管理处斗门区旅游形象LOGO亮化工程施工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计划备案号:440403-2021-0024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XZH2021GC01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斗门区市政园林管理处斗门区旅游形象LOGO亮化工程施工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3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修改文件
更正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我单位组织的珠海市斗门区市政园林管理处斗门区旅游形象LOGO亮化工程施工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XZH2021GC015)答疑及更正如下:
1、本公司正在进行法人变更,因法人变更需要考核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目前本公司只有营业执照变更完成,资质证书与安全许可证在该项目开标时,资质证书与安全许可证无法变更完成。投标文件是否可以提供新营业执照、旧的资质证书和安全许可证以及法人核准变更通知书?
答:可以。
2、在珠海市斗门区市政园林管理处斗门区旅游形象LOGO亮化工程施工采购项目磋商文件中第16页投标文件内容及评审细则中第2点中关于项目管理机构资格条件中的2.1内容中需要的是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复印件,但在2.1评审细则中有效的投标文件需要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职称证齐全。该项目负责人是否需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职称要求?若有职称要求,是否对职称等级和专业有要求?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二部分 供应商资格审查内容及评审细则 2.1 内容 “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修改为“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及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2 评审细则 “1、有效投标文件: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职称证齐全。2、无效投标文件: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职称证齐全不齐全或专业配备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修改为 “1、有效投标文件: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身份证齐全。2、无效投标文件: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身份证不齐全或专业配备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3、资格证书是指注册建造师资格。”。
本公告未作变更的,按照原招标文件执行。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03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单位负责人证明书(单位负责人办理提供)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非单位负责人办理提供)。
(3)经办人身份证。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斗门区市政园林管理处
地 址:珠海市斗门区市政园林管理处
联系方式:18025094094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珠海香洲分公司
地 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街道人民西路291号日荣大厦
联系方式:0756-26251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兴万
电 话:0756-2625188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珠海香洲分公司
2021年0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