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服务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服务内容简要描述 | 备注 |
1 | 继续教育学院2025级学生线上课程学习服务 | 1 | 项 | 依据山西省教育厅晋教〔2022〕12 号文件,关于印发《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办学主体由主办高校承担,学生线上课程学习的费用也需要由主办高校承担的要求,我校2025级学生需通过线上学习的方式,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需确定1家提供教学教务管理平台的供应商,为我校2025级学生线上课程学习提供服务。 本项目旨在为太原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25级学生采购一套功能完备、稳定可靠的教学教务管理平台服务。该平台需满足成人教育的特殊教学需求,涵盖学生从入学到毕业全流程的管理工作,确保教学教务工作的高效、规范开展,提升教学管理水平与服务质量。提供2025级学生教学教务管理平台,必须能够保证继续教育学院及校外教学点对招生管理、基础数据、新生注册、线上学习、线上直播课程、线上期末考试、以及线上阅卷功能、学籍管理(学籍异动、休学、复学、留级、退学等功能)、财务缴费、毕业管理、学位管理、论文管理、高基表的统计与导出等一系列的业务进行信息化管理,须同时支持PC、移动APP。 满足2025级(约6500人)继续教育学院各专业教学计划中所列的所有课程(见附件一:课程目录)的线上学习需求,线上课程须是和我校同类院校或更高院校制作的线上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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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 | 否 |
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 | 否 |
是否允许合同分包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按采购需求和供应商的响应技术指标与承诺完成线上课程功能配置、上线试运行,5日内完成系统的优化与技术培训等工作;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至2025级高起本(学制五年)毕业,按照合同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承诺进行服务,达到服务质量要求标准。 |
履约地点 | 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求实楼。 |
付款方式 | 1、合同生效后,采购人支付成交供应商40%的合同款项;2、全部应用系统按照继续教育学院业务分管部门需求调试完成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成交供应商30%的合同款项; 3、服务结束,经采购人验收合格,若供应商在服务期间无任何违约行为,供应商按照采购人确定的实际学生在籍人数乘以课程门数再乘以课程成交单价计算的服务总费用开具正规发票(每次付款供应商均需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在扣除已支付合同款项后,一次性支付剩余服务费用。否则,在扣除已支付合同款项与相应违约金后,一次性支付剩余服务费用。 注:合同金额为支付最高上限。 |
履约保证金 | 合同金额的5% 。成交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前1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给采购人,服务结束,以支票、汇票、本票提交的,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按审核意见扣除违约金(如有违约)后一次性无息退还;以保函形式提交的,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退还履约保函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按审核意见向出具保函的机构提出索赔(如有违约)或将保函原件退还给供应商(如无违约)。 注:以保函形式提交的,需提供见索即付保函,且保函失效日应不晚于服务结束日30日。 |
执行标准及验收标准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服务要求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相关政策要求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具体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