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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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 更新日期:2021-06-04
{本项目
招标编号:T2300000001002165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本项目已由伊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伊春市中心城区东河路、森铁街改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伊发改发﹝2021﹞3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 财政预算资金 ,招标人为伊春市中心城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泰百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伊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本项目
2.2建设地点:伊春市伊美区。
2.3建设规模:东河路、森铁街道路、照明、绿化、给水、排水、供热等工程。
2.4资金:财政
2.5计划工期:2021年06月29日-2021年09月30日,共93日历天(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招标范围:东河路、森铁街道路、照明、绿化、给水、排水、供热等工程。
2.7质量标准:合格
2.8标段划分:{本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企业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专业资质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提供近3个月(2021年3月-2021年5月)连续在本企业缴费社保证明材料(具有盖社保机构章)(投标企业开标时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如在网上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证企相符。
投标其他条件:
3.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监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最低配备标准6人,其中:(1)总监1人,(2)监理工程师2人(应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监理人员培训证书)、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应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监理人员培训证书)(3)监理员1人、内业人员1人,应具有监理人员培训证书。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每年的审计报告)。 3.5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公告发布之后在信用中国网址上查询结果的截图为准,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6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8年6月1日-2021年6月1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结果的截图为准。 3.7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本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网上登记获取文件,需要在和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系统(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业务监管信息平台系统,下同)同时进行,开标时,如果投标人未在和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系统同时登记或登记内容不一致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6月5日9:00时至2021年6月11日9:00时在“”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清单、图纸。 有关手续请查看“”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外省进入我省的施工企业,必须到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购买企业锁),在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系统内登记,未在监管系统投标登记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在监管系统录入的投标项目班子成员信息与电子投标文件不符的,均不得参加所投标工程的评标活动。 4.3招标文件(含图纸)0元/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在线支付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5日13时30分; 5.2开标时间为2021年6月25日13时30分。 5.3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应在2021年6月25日13时30分至14时30分将投标文件PDF 格式(投标文件包含技术标和商务标,与网上传的必须一致),上传至邮箱zhongtaibaicong2@163.com,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保证内容清晰完整。 5.4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线上开标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组织统一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10.其他
无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春市中心城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伊春市伊美区黎明路70号
联系人:张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中泰百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1201室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354507414
传真:0451-82367725
邮箱:zhongtaibaicong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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