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太原理工大学食堂饮食物资(大米、面粉、食用油、面食半成品)磋商公告(第二次)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山西省太原理工大学食堂饮食物资(大米、面粉、食用油、面食半成品)磋商公告(第二次)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山西省 |
发布时间: |
2025-04-03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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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太原理工大学食堂饮食物资(大米、面粉、食用油、面食半成品)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省太原市南中环街200号企联大厦东区21层(山西华信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4月1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SXHXC-TYLGXJTY2025-A0004-22.项目名称:太原理工大学食堂饮食物资(大米、面粉、食用油、面食半成品)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70万元6.采购需求:本磋商项目共一包,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实质上响应本磋商文件的要求。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描述 | 备注 | 1 | 面食半成品 | 1 | 批 | 用于迎西、虎峪、柏林和明向校区各食堂的原材料供应 | 无 | 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 | 是 | 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 | 否 | 是否允许合同分包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按照采购人每次订单要求的供货时间,将订单内物资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货物的装卸、摆放,达到技术验收质量标准。 | 交货地点 | 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虎峪校区、柏林校区和明向校区。 | 款项支付 | 1、实行月结方式进行结算。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的订单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所需食材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验收,每批所供食材质量均能达到相关质量标准,且服务期间认真履行服务承诺,在每月末,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确定的综合执行单价乘以当月实际供货量计算的实际结算费用开具增值税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上月费用。若成交供应商在此期间存在违约行为,采购人在扣除相应违约金后支付当月剩余费用。 2、综合执行单价计算办法 综合执行单价 = 基准价 × 成交折扣 基准价的确定:采购人组织询价组,以太原市或榆次区大型批发市场三家及以上非合作供货商处采集价格的平均价(不含税),加上上浮4%的税率后作为本询价周期的基准价。 成交供应商如对采购方确定的基准价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证明材料。采购方可视情况,重新组织询价。 注: 1.询价周期为每月1次。 2.询价周期内如有以下3种情况,成交供应商与采购方可共同协商,重新组织询价。 (1)如遇食材价格上涨幅度较大,需要调整食材供应价格,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甲方对市场进行询价后,根据询价结果对申请进行审批。如确需调整价格,调整后价格由双方签字确认。 (2)如遇食材价格下跌,乙方必须立即调整食材供应价格,且调整后的食材供应价格不能高于甲方的市场询价结果。(3)如遇国家政策变化发生价格调整,按相关规定执行。 | 履约保证金 | 人民币:20000元。 供应商应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签订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给采购人。如供应商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认真履约且无任何违约,供货期满,以支票、汇票、本票提交的,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按审核意见扣除违约金(如有违约)后一次性无息退还;以保函形式提交的,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退还履约保函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按审核意见向出具保函的机构提出索赔(如有违约)或将保函原件退还给供应商(如无违约)。 注:汇款时请在备注栏内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退还履约保证金时需提供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及甲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凭据。如以保函形式提交,须提交见索即付保函,且保函的失效日应晚于供货期满日30日。 | 执行标准及验收标准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服务要求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相关政策要求 | 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太原理工大学小额采购竞价平台无违规处罚行为记录;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8.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须提供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证明文件。8.2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无三、获取磋商文件1.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1.1单位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及承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2按下列格式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基本信息表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开启时间 |
| 拟参与包号 |
|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基本户开户行 |
| 开户行账号 |
| 承办人姓名 |
| 电子邮箱 |
| 固定电话 |
| 移动电话 |
| (须提供以上资料一套,复印件均加盖供应商公章)2.时间: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1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3.地点:山西华信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山西省太原市南中环街200号企联大厦东区21层)4.方式: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通过以下方式获取磋商文件4.1现场获取: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携带“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到本文件指定地点获取磋商文件;4.2远程获取:将所有“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原件扫描打包发至邮箱(邮箱:sxhuaxincai@126.com),并电话(13643471776)告知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获取。4.3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其提交的响应文件无效。4.4不同供应商通过同一邮箱发送获取磋商文件资料的,一律不予受理。5.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4月1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山西华信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山西省太原市南中环街200号企联大厦东区21层)五、开启1.时间:2025年4月1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山西华信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山西省太原市南中环街200号企联大厦东区21层)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潜在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有异议时,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函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太原理工大学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79号联系方式:0351-601032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山西华信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南中环街200号企联大厦东区21层联系方式:0351-2892099、136434717763.项目联系方式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田勃电 话:0351-6010320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董文辉(项目经理)、杨利平、郭海军电 话:0351-2892099、13643471776邮箱:sxhuaxincai@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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