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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住院楼二层PICU和儿科病房局部改造工程院内商谈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广东省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住院楼二层PICU和儿科病房局部改造工程院内商谈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5-04-14
详细内容:
一、采购项目编号:中五采(工)[2025]003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住院楼二层PICU和儿科病房局部改造工程

三、项目资金医院自筹

四、采购项目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包干总价限价

(元)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住院楼二层PICU和儿科病房局部改造工程

103000.62

施工工期:≤45个日历天;

其它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拟对住院楼二层PICU和儿科病房局部进行改造,涉及土建、电气照明、暖通、消防等专业(详见设计施工图)。具体内容如下:

(1)PICU三人间现有地面、天棚、隔墙、空调暖通等管道线路进行拆除;

(2)将PICU三人间改成一个双人间一个单人间,根据设计对地面、天棚、隔墙、玻璃门和空调暖通等管道线路进行重新装修和安装;

(3)儿科病房改造工程:增加床帘、挂衣架和有线呼叫值班分机。

(材料设备品牌要求:洁净气密封玻璃门及配套的电机系统参考在欧尼克、中冠、欧宝等品牌或选用相同等级的品牌,有线呼叫值班分机系统需要考虑兼容性,接入院区原有呼叫系统。)

五、项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子包)响应。(响应人出具声明函,详见附件)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响应人出具声明函,详见附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6.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响应文件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8.已在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诚信基本信息登记工作(响应文件提供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诚信信息登记情况为审批通过的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9.省外企业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响应文件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上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情况为正常登记的网页截图加盖公章),仅广东省外企业单位提供);

10.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1.项目负责人需同时提供注册证书、身份证和缴纳社保证明等有关资料扫描件。根据《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核实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指引的通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因各地缴纳社保认定(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时间不一致,导致响应人无法提供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响应人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承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并接受采购人核查(承诺书详见附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虚假承诺的,自愿接受取消响应资格、成交资格结果,接受相关处罚。拟派项目负责人实际工作单位与注册单位一致,但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或依法不缴纳社保的,按《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核实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指引的通知》执行。2.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3.如提供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如提供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纸质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且符合颁发证书所属省份对于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管理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七、报名方式:采用邮件报名方式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将本文第六条资料扫描件(邮件标题注明“公司名称+项目名称”)发送至zdwyczb@126.com邮箱或送至指定地点(详见第十四条)进行报名。

八、院内商谈文件的获取:供应商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或送至指定地点后,采购人员对相关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后通过邮件回传相关院内商谈文件至供应商报名邮箱。

九、报名截止日期:2025年4月18日17:00,现场踏勘联系人:何工-13157503037。逾期或者未按照要求填报资料,视为无效报名。

十、院内商谈地点: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分子影像中心旁4A楼115会议室。

十一、院内商谈时间:2025年4月21日15:00。

十二、本次院内商谈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届时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院内商谈,并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查核。院内商谈顺序以报名成功顺序为准。

十三、联系方式:王老师,0756-2526833

十四、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52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分子影像中心旁4A楼113办公室。

附件1: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资格条件承诺函及声明函.doc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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