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名称: |
2021年县城平房入网工程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河北 |
发布时间: |
2021-06-17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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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7
项目编号:
GC13080020210043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1-06-23 17:00:00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2021-06-24 17:00: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1-07-07 09:30:00
开标时间:
2021-07-07 09:30:00
正式公告
{本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县城平房入网工程已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以围审批招核字【2021】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本级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围场镇林业街以北、伊逊路以东、北横街以南、滨河西路以西。 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换热站2座、路面沟槽开挖及恢复(水泥砖路面、沥青混凝土路面、混凝土路面)等零星工程、污水管网改造、给水管网改造、采暖管网改造工程。 计划工期:2021年7月15日至2021年10月15日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类-GB2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以开标当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售文件,不接受现场发售。潜在投标人可于2021年6月17日上午9时00分至2021年6月23日下午17时00分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点击【投标用户登录】登录投标系统,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2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的投标人持有河北CA、北京CA(排名不分先后)其中任意一家CA证书,均可在市本级或各县级交易中心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可直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网站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下载文件; 尚未办理CA证书的市场主体,可选择上述任意一家CA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已办理CA证书的市场主体:如需异地办理业务,应在网上自助激活开通(网址:http://publicservice.hebpr.cn:8181/)或在省公共资源大厅CA窗口激活开通,使用CA数字锁才能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办理CA咨询电话如下:
北京CA:15028921277 400-618-3337
河北CA:18932853700 400-707-3355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7-07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网站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上发布。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元 )。
7.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1年7月7日9时30分。
7.3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银行保函及保证保险形式提交。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支票应从企业的基本账户转出,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行出具,投标人应提供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相关单据的复印件或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应当提交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购买保险的相关证明。
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13001101957052502014-0293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围场支行
注:投标人在电汇时,必须注明项目名称、汇款事由(递交投标保证金),对未注明项目名称和汇款事由而造成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如投标人以其他形式递交保证金,一律按照银行保函方式进行绑定。投标人须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函管理”界面,上传保证金原件扫描件,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承德冠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地址:
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双塔山镇单塔子村晨阳汽配城二期晨阳国际广场金座、银座B514
邮编:
/
邮编:
067000
联系人:
李鹏飞
联系人:
管文欣
电话:
15832430883
电话:
18232246546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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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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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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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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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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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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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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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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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 1、投标人完成以下步骤方可投标。
(1)市场注册登记:
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市场主体注册”按钮,跳转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
(2)办理数字证书:
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资料下载——CA办理”查看相关CA数字办理事项。
2、下载招标文件。
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账号密码或数字证书CA)“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查看招标(采购)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首先通过市场主体注册,注册网址“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
3、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按要求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当保证金形式为保函时,请先提交保函再提交投标文件。
4、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登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且确认并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5、详细投标流程见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右下角【投标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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