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安溪县凤城镇老旧小区(凤茂新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福建省安溪县凤城镇老旧小区(凤茂新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福建省 |
发布时间: |
2021-06-07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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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安溪县凤城镇老旧小区(凤茂新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审[2020]2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安溪县
凤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财政拨款及申请上级补助,招标人为安溪县凤
城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成都冠一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805.729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安溪县凤城镇老旧小区(凤茂新村)改造配套基础
设施建设项目的凤南街11-13(单)、凤南街15、凤南街69-85(单)、凤南街45、
凤南街49-67(单)、凤南街71、凤南街24-28(双)、凤南街19-41(单)、凤南街
66-72(双)、凤南街84-88(双)、南园巷1-9(单)、凤南街18-22(双)、凤南街
41-43(单)、凤南街17-35(单)、凤南街37-39(单)共十五栋楼的三十一梯的梯间
立面及楼梯间整治、照明、对讲改造工程,空调冷凝管、雨水管;凤南街
69-85(单),凤南街45、凤南街49-67(单)、凤南街71,凤南街24-28(双)、凤
南街19-41(单),凤南街66-72(双)共四栋楼的外墙立面改造、原有铁艺防盗网
除锈上漆,增加空调外机外饰;室外道路破除恢复及雨污水管道、室外照明、监
控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为单项合同额2000万
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为单项合同额2000万以下的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805729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
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无;
2.6.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
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
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
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
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
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
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
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
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
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
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不要求。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壹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
中标壹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
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6月03日09时00分至2021年06月08
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
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
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类。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现金)提交时间:2021年06月25日10时00分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第1标段16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
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
号);或②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的
投标人,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
章)(具体详见泉建筑[2019]54号);或③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泉
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在全市建设工程中试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
知》(泉发改〔2020〕79号)以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泉州市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投标电子保函范本的通知》(泉建筑〔2020〕
26号)文件要求,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
保函,保函服务费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行转出,购买并开函成功后可在信
息网或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面下载电子保函导入投标文件,投标人缴纳的保函
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
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
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
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06月25
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网递交电子
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3.签到、解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自助签到,逾期递
交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或逾期未签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
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1个小时内使用CA数字证书(与“投标文件固
化”CA数字证书一致)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操作。关于项目在线开标
签到及解密操作方式详见“泉州市公共资源网
(http://ggzyjy.quanzhou.gov.cn)”通知公告中《海迈交易平台项目在线开
标签到及解密操作》。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溪县凤城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溪县凤城镇
邮编:362400
电子邮箱:/
电话:18016600077
传真:/
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冠一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A栋1012-1013室
邮编:362400
电子邮箱:376920873@qq.com
电话:15859592452
传真:/
联系人:小谢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网
联系电话:0595-221355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楼六层
联系电话:0595-2323202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2#楼二层
联系电话:0595-68862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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