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龙山县城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整修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湖南省龙山县城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整修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湖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1-01-04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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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龙山县城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整修工程已由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州发改审【2020】348号及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环资【2020】14号批准建设,该建设项目的工程施工总承包以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招[2020]32号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资金及国家奖补资金,招标人为龙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招标项目名称:龙山县城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整修工程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龙山县
2.3建设规模及内容:续建垃圾场一期库区左侧边坡的防渗系统(含配套设施)、续建垃圾场二期库区一段边坡的防渗系统(含配套设施)、更换变压器、核换进场供电电线、新增垃圾进场计量系统、新增不锈钢电动伸缩大门、新增车辆轮胎清洗系统、新增自来水水管及消防栓、新增垃圾填埋气火炬装置、完善场内垃圾填埋气收集系统、新增环库区防火隔离带、新增场区视频监控系统及其他安全设施等。项目总投资概算638.35万元。
2.4计划工期:工程总承包工期120天(其中,设计时间要求:合同生效后:2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补充、修改;施工工期要求:100天)。
2.5质量要求:
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任务的要求;
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及以上工程。
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和国务院【2000】279号令及及合同要求保修。
2.7招标范围:完成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完成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第一部分: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本工程各专业的方案优化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以及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含设备安装施工设计、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指导等工作)。所有设计图纸均应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16】247号)的规定的设计编制深度,并负责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和审查。
第二部分:采购:所有建设范围内的材料及专业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保修等工作,通过主管职能部门与招标人验收合格。
第三部分:施工(包括但不限于):经审核后施工图上的全部施工工作内容及保修服务。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核准的施工图为准。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计一个标段。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3.2投标人企业资质要求: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其中:
设计资质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参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3投标人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①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②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备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环保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注册日期均在有效期内。
③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施工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④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备环境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
以上人员都必须为投标人企业(含联合体)在职员工;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施工技术负责人无在建情况。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组成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至第3.3款要求,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明确施工方为牵头人的联合体投标,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2家;
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③联合体牵头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等全面负责;联合体牵头人按合同约定,对发包人负责;联合体成员方按联合体协议或分包合同约定对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方就成员方职责内容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分别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最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⑥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3.5 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款):
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②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招标人已公开完成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为上述咨询服务提供的单位除外。即提供上述咨询服务的单位可以参与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的投标);
③被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且在有效期之内的;
④被列入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保证承诺方式,具体承诺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七章第四节投标保证承诺书格式内容。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5 日~2021年1月12 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登陆《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一站式综合服务系统”→点击“投标人/供应商/竞买方登录”(使用用户名登录或证书 Key(CA)登录)→点击“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选择投标项目”→再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右侧的“操作”按钮后,再点击左上角的“”;在“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资审/招标文件领取”菜单,再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右侧“领取”按钮进行下载。
6.2每套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现金交纳。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请于2021年1月24 日17时00分前登录后,以不署名的方式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网上提问”菜单,再点击左上角“新增提问”按钮进行提问,逾期不予受理。
6.4详细业务操作流程请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服务导航”-“操作指南”查看相关手册。如有疑问请联系:0743-8523018。
6.5投标人应自行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变更、答疑澄清文件相关附件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领取招标文件之后在“工程业务”模块下的对应菜单中领取或者没有相关附件的也可以自行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自行查看,若有遗漏概不负责。)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2月4 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即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开标室(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五楼)。
7.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及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和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xz.gov.cn)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管机构为:龙山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43-6222272。
招 标 人:龙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龙山县新建路88号
联 系 人:彭强
电 话:1587430092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楼12层
联 系 人:宋传生
电 话:0731-84169657
注: 疫情期间,各投标人代表均须配戴口罩入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原则上只派一人(即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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