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招标公告
海林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监理第四标段
招标编号:SLJL0000G240218001001001
海林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已由牡丹江市农业农村局以牡农局函〔2024〕2号文件对初步设计进行批复,招标项目资金为国债资金及省级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海林市农业开发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正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第四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海林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监理第四标段
2.2 建设地点:海林市长汀镇猴石村、火龙村、平安村、七山村;;
2.3 建设规模:新建高标准农田约5.58万亩,主要包括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等;
2.4建设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3月22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3月22日;总工期:365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结束(具体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系统内可填730天);
2.6 服务内容:负责本项目第八标段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省市及地方现行的合格标准;
2.8 标段划分:本工程监理划分为5个标段,监理第四标段招标控制价为106.5万元;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为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须提供在本企业连续缴纳近3个月(2023年12月-2024年02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3.3拟派本项目管理机构其他成员:监理工程师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监理工程师应提供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监理人员培训证书;监理员应提供监理人员培训证书。在施工过程中,如配备人员数量无法满足施工要求,投标人须承诺严格按照招标人要求加派人员。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
3.5本次招标要求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由于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而受到省有关部门处罚的企业,按照处罚决定文件的规定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在被处罚期间不得参加省内工程招投标活动,如参加招投标活动并中标的,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
3.7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8本次招标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先在“”(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于2024年02月22日09时00分至2024年02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有关手续请查看""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3月15日09时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15日09时00分。
7.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有需求的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其他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局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 为切实减轻投标人资金占用负担,鼓励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缴纳保证金,电子保函申请流程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10.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海林市农业农村局
招 标 人:海林市农业开发服务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海林市子荣街439号
联 系 人:侯先生
电 话:0453-7331313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正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置业大厦第16层
联 系 人:吴女士
电 话:15045353945
邮 箱:hljrz2021@163.com
日期:2024年02月21日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