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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31 17:3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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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苏州工业园区唯亭实验小学改扩建项目基坑及轨道监测项目的潜在磋商响应单位应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线上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4月1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CH2021-Y-C-004-001
2、项目名称:苏州工业园区唯亭实验小学改扩建项目基坑及轨道监测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
人民币(大写):玖拾万元整
人民币(小写):¥900,000.00元
5、釆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苏州市工业园区葑亭大道以北、夷亭路以西的唯亭实验小学校区内,本工程±0.000相当85高程3.650m,地面相对整平标高-0.600m。基坑大面积开挖深度为5.5m-6.35m,基坑面积约为12620m2,周长约为512m。基坑安全等级为二级。预算造价116万元。计划2021年4月1日开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2月30日。同时,依据《苏州市轨道交通条例》第三章第十九条规定,该区域属于苏州轨道保护区,且同时在苏州市轨道交通保护区内建设项目第三方监测名录库内单位。
2、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1)设计施工图纸、拟定的磋商文件、相关的规范、标准图集和技术资料等、(2)计价格【2002】10号文《2002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3、工程质量:数据准确合格,正确指导施工。
4、计价取费说明:
1)工程税金:本预算报价为含税价;
2)本预算参考2002勘察设计收费标准按市场折扣报价。
5、其他须说明的问题:
A、本监测费用包含所有与轨道运营公司的配合费用,苏安码管理增加费,建筑工人实名制费以及方案专家论证费,请综合考虑报价。
B、报价请监测单位自行考虑测量人员、设备及材料的安全并包含购买保险费用,请监测单位自行报价,综合考虑。
(二)本项目监测清单和图纸
清单和图纸详见附件。
(三)监测内容
1、采购内容
1.1基坑监测方案的编制、专家论证。
1.2基坑监测方案的实施。
1.3轨交保护范围内的基坑监测需由轨交公司认可的名录范围内的单位编制轨交保护方案并实施。
1.4现场巡视。
2、技术要求
符合基坑支护设计和监测规范、规程,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标准。
3、主要检测依据
本工程监测工作执行的相关规范、规程、标准和文件:
序号
名称
备注
1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
GB50497-2019
2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JGJ120-2012
3
工程测量规范
GB50026-2007
4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
JGJ 8-2016
5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GB50330-2013
6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7-2011
7
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
GB/T 12897-2006
8
《苏州市轨道交通保护第三方监测
技术管理办法(暂行)》
苏轨集字〔2013〕3 号
4、主要技术文件的内容及要求
4.1监测方案技术文件包含下列内容
4.1.1 根据相关规范及设计要求,以及采购方的要求编写监测方案。编写监测方案时,应熟读基坑围护设计,了解设计思路,同时还应了解工程的地质状况。
4.1.2监测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4.1.2.1工程概况
4.1.2.2建设场地岩土工程条件及基坑周边环境状况
4.1.2.3监测目的和依据
4.1.2.4监测内容及项目
4.1.2.5基准点、监测点的布设和保护
4.1.2.6监测方法及精度
4.1.2.7监测期和监测频率
4.1.2.8监测报警值及异常情况下的监测措施
4.1.2.9监测数据处理与信息反馈
4.1.2.10监测人员配备及仪器设备
4.1.2.11监测预警信息反馈及应急预案
4.1.2.12监测重点、难点分析、处理方法及对策
4.1.2.13作业安全及其他管理制度,另外还须附上本工程监测点平面图或示意图。
4.2监测文件编制要求
4.2.1岩土工程监测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设计要求和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满足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和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应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
4.2.2提交的监测应符合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规范、规程、文件和办法的要求,并能够通过审查。
4.2.3技术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应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的相关规定。
4.3监测成果要求
4.3.1监测信息管理
4.3.1.1为保证监测数据及时有效地指导施工,真正做到信息化施工,监测单位在项目施工前与参建项目各方及此次项目中涉及到的相关单位互留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建立项目联系信息网,进行及时的信息互通共享。
4.3.2监测资料管理
4.3.2.1对各项测试数据用微机进行计算分析,及时将测试结果以报告的形式送交有关各方(业主、监理、施工单位)分析使用,当监测值接近报警值时,及时预警,并提请有关方面注意;当达到报警值时,及时报警,并分析原因。对所测资料进行全面地综合计算分析,提交基坑监测最终成果报告。
4.3.3提交的成果资料
4.3.3.1周边地表/道路竖向位移监测成果表;
4.3.3.2基坑水位监测成果表;
4.3.3.3围护结构坡顶水平及竖向位移监测成果表;
4.3.3.4深层水平位移监测成果表;
4.3.3.5轨道结构变形监测成果表;
4.3.3.6周边建筑物竖向位移监测成果表;
4.3.3.7周边管线竖向位移监测成果表;
4.3.3.8巡视检查日报表
4.3.3.9 设计或专家要求的其它资料。
4.4监测方案需要经过专家评审
4.5成果资料要求如下:
序号
报告成果、文件名称
份数
内容要求
交付时间
1
基坑监测方案
5份
满足规范和设计
基坑工程开工前提交
2
测点布设及验收记录
5份
满足规范和设计
完成测点布设及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
3
日报表(含巡视记录)
5份
满足规范和设计
(每次观测结束后24h内)
4
每周监测报告
5份
满足规范和设计
每周一
5
每月监测报告
5份
满足规范和设计
每月25日
6
每季度监测报告
5份
满足规范和设计
每季度末月25日
7
其他阶段性的监测报告
5份
满足规范和设计
根据需要
8
监测总结报告
5份
满足规范和设计
主体结构封顶观测结束后。
5、人员要求:
监测单位需为本项目成立专门的监测项目组,项目组至少配备8名(含8名)人员,配备不全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具体要求如下:
序号
监测岗位
资格要求
人数
1
项目负责人
高级职称,注册岩土工程师(提供证书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1
2
审核人
1
3
现场负责人
1
4
校对人
1
5
监测报告编制人
1
6
测量员
2
7
资料员
1
在施工期间,根据项目进展,适时增派相关专业人员。委托人有权利根据工程需要在总人数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对监测工程师人数进行调整。另外,派驻在本工程中的监测人员必须常驻本工程。特殊情况下不能出勤的,须向委托人书面申请,且经委托人同意。
6、施工监测量说明
为了控制支护结构、周围建筑物、轨道结构及地下管线的变位、沉降和预报施工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并正确指导施工,以在施工过程中建立严格的监测网络,实现信息化施工,其主要监测内容有:
(1)周围建筑物、轨道结构及周围地下管线的变形等。
(2)基坑外地表沉降、深层水位位移、坑外水位变化等。
监控量测表
监测项目
监测方法
测点布置
监测频率
围护结构裂缝及渗漏水观察
目测
开挖后及支护后进行
根据规范要求
围护结构水平位移
全站仪
沿围护结构布点,测点间距20m。
根据规范要求
围护结构垂直位移
水准仪、铟钢尺
沿围护结构布点,测点间距20m。
根据规范要求
地下水位
水位管、地下水位仪
围护结构外侧每40米左右1个观测孔
根据规范要求
基坑周围地表沉降
水准仪、铟钢尺
基坑外30m范围,测点间距40m
根据规范要求
土体、桩体深层变形
测斜管、测斜仪
在围护墙体或土体中预埋倾斜管
根据规范要求
注:警戒值应根据现场具体地质及周边情况确定,现提供量测项目警戒值参考值,供施工初期参考,在施工过程中根据现场情况予以修正。详细监控值见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GB 50497-2019)。
合同履行期限:240日历天(包含节假日、雨雪天,监测报告整理时间),实际监测时间以甲方安排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或具有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分项)专业甲级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3月31日至2021年4月8日。
2、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供应商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系统线上领取采购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4、磋商文件仍保持原有纸质方式,现场递交;
5、遇到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情况,投标单位(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投标单位(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2-66605630(盛工)、66605052(谢工)、66605606(郑工)。经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投标单位(供应商)可办理CA证书并先至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电子营业执照及CA证书办理及使用指南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
4、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和办理使用CA证书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请各位提早准备以免耽误投标。
5、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信息获取方式:
供应商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后,根据,在招标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点击“+”按钮,进入“招标(采购)文件下载”页面,点击“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填写联系人/联系电话,点击“保存”按钮保存信息,点击“下载招标(采购)文件”操作后,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及图纸文件,下载完成。下载文件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并、保留“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回执”。
注:供应商、保留“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回执”,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6、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的更正、补充(澄清)通知将在园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中推送,投标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询或下载,作为招标(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7、投标人(供应商)应自行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其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采购)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负责。
注: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响应。
四、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2021年4月1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681110。
七、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工业园园区教育局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
联系方式:龚妍(0512-666097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二楼
联系方式:0512-65161796、0512-651616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琦、张宬
电话:0512-65161796、0512-65161672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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