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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新华联合RFID标签生产及配套用房项目(施工)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北京市新华联合RFID标签生产及配套用房项目(施工)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1-03-31
详细内容:


{本项目 (招标编号:TC200F070/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华联合RFID标签生产及配套用房项目(招标项目编号:TC200F070/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国有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新华联合发行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总建设面积约5100平方米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3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2 第2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2 第2包:







详见七、其他公告内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03月31日16时00分00秒---2021年04月06日16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线上购标,详见附件《供应商购标操作指引》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1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现场递交。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六层第七会议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04月21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六层第七会议室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新华联合RFID标签生产及配套用房项目(工程名称)已由招标人新华联合发行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自筹资金(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工程的建设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宏大工业开发中心五号地块



2.2 本招标工程的建设规模:总建设面积约5100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2500(万元)



2.3 本招标工程的计划工期日历天:270日历天



2021年5月1日——2022年1月25日



2.4 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5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3.2近五年(2016年3月20日-2021年3月20日)具有已竣工的类似项目(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或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单项工程中多个单体合计不少于10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业绩。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要求



3.4.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2近三年内(2018年03月20日-2021年03月20日)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3近三年内(2018年03月20日-2021年03月20日)在经营活动中无违约历史;



3.4.4投标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5近三年财务状况(2017年-2019年)良好;



4.信誉要求



4.1 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其他要求/。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1年3月31日至2021年4月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采用线上购标(详见附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1日09时30 分,地点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第七会议室(具体会议室详见开标当天6层屏幕)(详细地址)。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华联合发行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宏大工业开发中心五号地块



联系人:李一飞



电话:010-6415890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01A室



联系人:李新苗、董烨



电话:010-62108026、62108240



电子邮件:32@cntcitc.com.cn







附件:



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的特别告知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支持网上发售、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凡有意购买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投标人注册(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在平台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及支付方式(线上支付)并下单,同时将①资质证书副本②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须加盖公章)扫描件上传,待招标代理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注意,除标书款外,线上支付还需支付平台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每标包200元,该笔费用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平台操作过中如需帮助,可联系平台客服热线 010-86397110获取支持。



潜在投标人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完成注册、标书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标书款、平台交易服务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华联合发行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李一飞



电话:010-6415890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联系人:李新苗



电话:(010)62108026



电子邮件:32@cntcitc.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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