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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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跨境运输疫情防控巡查工作信息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1-03-30 12:16:40 投标截止日期:2021-04-02 14:00:00 【供应商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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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采购明细需登录后,点击详情方可下载
光明区跨境运输疫情防控巡查工作
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光明区跨境运输疫情防控巡查工作
二、采购项目概况
根据《光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会议纪要(44)》要求我局调配足够力量成立专项督导小组,加强对我区跨境货车司机全流程管理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报告问题、解决问题。对不落实跨境货车防疫责任、防疫管理不规范的物流企业,要联合属地街道、疾控部门予以整治,整治达标前要报请上级交通部门暂停其跨境运输资格或关停作业点。
三、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
(一)工作内容
1.每天对辖区作业点、驿站及停车场(接驳点)、大外环高速收费站及停车区协助督导巡查;
2.对涉及我区范围内的深港跨境货车异常作业预警信息协助分办并跟踪落实情况,对有关的违规行为协助收集并及时上报区跨境运输服务工作组研究处置:同时对报备不返回驿站的跨境司机车辆轨迹协助核查,对发现的问题协助记录、转办及跟踪。
(二)组织实施要求。
为确保本次项目的工作管理规范、实施有力,中标方应成立项目组,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团队成员7人以上,按采购方要求完成所有采购工作。
中标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完成工作,各阶段工作若达不到采购方的要求,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
(三)项目服务要求。
1.中标方应在签署合同后15日内向采购方提交项目工作方案(明确目标成果(报告)提交时间),采购方将修改意见反馈给中标方后,中标方须依据修改意见认真修改、补充。
2.根据采购方的要求,中标方对项目进行实施,开展工作。提交相应成果(报告)(报告纸质文本5套),中标方须依据采购方的审查意见对成果(报告)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形成最终成果。
(四)项目验收要求。
提交的《光明区跨境运输疫情防控巡查工作报告》成果应获得采购方验收审查通过。
(五)项目服务要求。
1.售后服务内容。
在售后服务期限内提供相关咨询、协调和项目审报等技术支持。
2.售后服务要求。
1)中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2)安排专人负责售后技术支持,并提供其联系手机、电话、传真、Email。
3)按采购方要求完成售后服务。
3.售后服务期限。
本项目最后成果提交采购方后即进入售后服务期,要求由中标单位提供 1 年的技术支持(自合同签订起算)。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具有从事下列业务经营范围之一:技术咨询及技术开发、安全评估(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新版营业执照未提供经营范围的,须提供工商部门商事主体登记备案信息查询页面截图,未提供的视为资质不符)。
(二)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三)投标人必须承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评标定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六、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本项目合同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6个月。
(二)服务地点:深圳市光明区。
(三)报价要求:
1.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550000元,响应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响应。
2.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需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投标人补充的书面说明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仍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做出投标无效认定,不得以扣减得分等方式保留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供应商与采购方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4.投标供应商应当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5.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当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6.除非采购方通过修改采购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供应商应毫无例外地按响应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供应商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
7.投标供应商应先到项目地点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8.投标供应商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四)付款方式:项目按合同相关规定分三期付款。其中,合同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10%;第二笔自项目结束中标方提交的《光明区跨境运输疫情防控巡查工作报告》成果后,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30%;在中标方提交通过审查的最终成果后,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60%。中标方必须严格按合同规定,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
(五)联系人:钟活朝、钟林翰
联系电话:27404170
联系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大道505号光明交通大楼
响应方式:投标人在2021年4月2日(周五)下午14:00前,将投标文件(只接受PDF文件格式,将所有资料合并为一个PDF文档。)通过我局网站提交(新用户请在本网页点击“供应商注册”录入信息,待完成单位资料审核后,点击“供应商登陆”报价并上传标书)。逾期响应的视为放弃投标。
请供应商提前注册账号,新注册账号需2-3工作日审核通过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公路主枢纽管理控制中心 邮政编码:518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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