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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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妇幼保健院妇女保健相关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德信招标有限公司受旬阳县妇幼保健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旬阳县妇幼保健院妇女保健相关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旬阳县妇幼保健院妇女保健相关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DXZB-2020-1158
三、采购人名称:旬阳县妇幼保健院
地址:旬阳县康花园
联系人:旬阳县妇幼保健院经办
联系方式:0915-7202533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德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东段凯森盛世一号A座5层
联系方式:029-82694900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共一包,具体技术参数详见磋商文件)
采购内容:
孕期心理筛查与治疗系统1台,预算金额:30万元;
孕期营养检测系统1台,预算金额:36万元;
产后康复综合治疗仪1台,预算金额:3.5万元;
生物刺激检测治疗反馈仪1台,预计金额:24.5万元;
智能艾蒸灸慰仪3台,预算金额:2万元。
总预算:96万元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和服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4、提供2019年审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2020年度连续三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5、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后至今连续缴存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磋商文件发售:
1、文件售价:售价人民币500元,现金缴纳,售后概不退还。
2、缴纳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东段凯森盛世一号A座五楼
3、缴纳时间:2020年11月24日至2020年11月30日
每天9:00-11:30,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4、报名须知:
①在报名规定时间内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②采购代理公司确认: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营业执照复印件、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在陕西德信招标有限公司(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东段凯森盛世一号A座五楼)政府采购部进行缴费确认,否则报名无效,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文件。
③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向采购代理公司缴费并确认的,视为报名失败。
④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与纸质投标并行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⑤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备注:请各投标人购买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8日15:30整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8日15:30整
投标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5室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82694900转9022
联系人:周老师
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分行营业部
账号:610501663711000003210600
(保证金须从对公账户转入,在缴费时务必备注采购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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