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2025年3月7日拟对如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8-82256017
通讯地址: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环境保护局
邮编:222000
环评文件拟批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码头系统优化改造项目
连云港徐圩港区二港池
连云港新荣泰码头有限公司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拟在徐圩港区二港池131#泊位新增丙酮、苯酚、二乙二醇装卸船系统及船岸界面装置,133#泊位新增低温乙烯装卸船系统,同步建设配套管线及设备。项目实施后,新荣泰码头总运输货种保持47种不变,总吞吐量由558.57万吨/年减少为535.02万吨/年。项目总投资227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万元。
(一)加强船舶污染防治。船舶生活污水、机舱含油污水、船舶垃圾严格按照有关部门要求进行收集处理。强化船舶维护保养,降低燃料消耗,使用符合规定的低硫船用燃料,减少船舶废气污染物排放。
(二)大气污染防治:装船废气、扫线废气收集后依托现有“冷凝+催化氧化+碱洗”处理,尾气通过1根现有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冷凝液收集后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措施。
(五)其他环境保护措施:做好施工场地环境管理,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废水、扬尘、噪声、VOCs和固体废物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在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通过电话、邮件、网络等反馈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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