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2025-04-14湖北交投建设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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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程分公司本部办公电子设备
询比采购公告(第二次)
1.采购条件
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交通工程分公司根据工作需要,现对分公司本部办公电子设备组织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为了满足分公司日常办公及业务开展的需要,提高工作效率,现计划进行平板电脑和数码相机的集中采购。本项目旨在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流程,选取性价比高、性能稳定、操作便捷的平板电脑和相机,为分公司员工提供先进的移动办公工具,确保各项业务能够顺利进行。
2.2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共划分1个合同包,具体采购范围如下:
(1)采购设备:平板电脑12台,数码相机1台
(2)具体型号及要求:
平板电脑:(HUAWEI MatePad 11.5 8+128GB),要求具备高性能处理器、大容量存储空间、高分辨率显示屏以及良好的续航能力,能够满足复杂办公任务的需求。
数码相机:(佳能90D 18-135USM套机 ),要求原装佳能相机,原装专用内存卡256G 150MB/S,含佳能原装相机包。
2.3 供货起始时间:2025年4月,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4 供货地点: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光明中心西塔31楼交通工程分公司。
2.5 质量标准: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
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3.3.1 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3.3.2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上一年度信用评级被交投集团公司或建设集团评为D级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6)近三年度被列入交投集团公司或建设集团“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3.4供应商如成交,采购人将依据建设集团供应商信用评价相关管理办法对成交人进行考核。
3.5.1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供货能力、材料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履行良好的成交人,将被列为优秀或核心供应商(A或AA级),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后续合作任务的承接过程中可获得加分权力增加成交概率,且可以降低履约担保的缴纳比例。
3.5.2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供货能力、材料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履行较差的成交人,将被列为较差供应商(D级),一年内不得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3.5.3 有如下违约行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同时对于有如下违约行为的成交人将被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不得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1)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供应商资格;
(2)提供虚假材料参加采购活动、骗取中标,包括以他人名义投标;
(3)在采购活动中与其他供应商、采购人、评审专家串通,影响采购活动公平竞争;
(4)向采购人有关当事人、评审专家等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被查实的;
(5)供应商或为其服务的供应商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造成网络舆论、农民工聚众讨薪、越级上访、恶意举报、恶意诉讼、阻碍施工现场正常施工等,或以非法手段、渠道获取证据材料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和投诉,给公司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6)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造成项目经理部严重损失的;
(7)擅自变更或者终止合同;
(8)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或者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9)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将成交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或者分包人将项目再次分包;
(10)交付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对公司名誉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11)其他违反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或因其行为严重损害采购人利益的情形。
3.5.4 对于有上述3.6.3项所列违约行为的成交人,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清退出场,同时不免除成交人对已供货部分材料应承担的合同责任,履约担保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
4.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申请者,请于 2025 年 4 月15日9时至 2025年 4 月 21日17时,将报名登记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176529759@qq.com获取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 4 月22 日10时00分,递交开始时间为截止时间前1个小时。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光明中心西塔31楼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的,不予受理。
5.3 采购人不召开采购预备会,供应商有任何疑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采购人咨询。
5.4 供应商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采用现场递交的,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出席启封会;采用邮寄递交的,送达时间以采购人接收时间为准。未到现场参加响应文件启封会的,视同认可现场启封结果。
6.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采购 人: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交通工程分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光明中心西塔31楼交通工程分公司
邮 编:430050
联 系 人:熊女士
电 话:18807178636
监管部门:中共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委派驻纪检三组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关山珞喻路1077号东湖广场12楼
联 系 人:中共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委派驻纪检三组
联系方式:027-69578979
异议渠道:供应商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提出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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