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天津临港北防波堤风电场及配套线缆施工总承包工程招标人为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租赁单位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次招标分为2个包件,包件1为1艘非自航驳,包件2为3艘自航驳。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天津临港北防波堤风电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工业区东南的沿海及近海堤坝附近,场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17°53′10.41″,北纬38°54′51.99″,场址位于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距离西侧的天津塘沽机场20km,施工交通条件便利。天津临港北防波堤风电项目装机容量为50MW。工程位置见下图所示。船舶租赁时间:包件1非自航驳船暂定分别为8个月;包件2自航驳船暂定分别为5个月、3个月、4个月。进场地点:天津临港北防波堤风电场及配套线缆施工总承包工程海上施工海域暂定进场时间:包件1非自航驳1: 2025年7月15日(具体进场时间以承租人通知为准)。包件2自航驳1:2025年7月15日,自航驳2:2025年8月1日,自航驳3:2025年9月1日(具体进场时间以承租人通知为准)技术规格:载货量不小于2000t。燃油与淡水:船舶租赁期间的燃油与淡水由承租方负责提供并承担费用。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的船舶性能参数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并能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3.2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租赁的船舶符合行业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具有可靠的保障能力,其业绩突出、信誉可靠。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3.5投标人未被列入《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采购供应商黑名单》。3.6投标人必须是成立一年以上的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7投标人必须提供船舶适航证书(非内河)、最低配员证书(自航)、船舶所有权证书、国籍证书,及所配员的相关证书。3.8投标人参与投标的船舶出厂时间不超过20年(截止至招标公告)。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26日14时30至2025年7月0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4.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11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投标文件内报价与系统线上报价不一致的,做废标处理。 联系信息:
6. 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机构: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天津临港北防波堤风电场及配套线缆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经理部地址:天津市邮编:300450 联系人:张伟东电话:15802239467 传真:/ 电子邮件:2731391937@qq.com 2025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