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办理流程公开
办理流程公开累计提交时间:
0天0小时0分0秒
累计办理时间:
0天0小时5分0秒
交易平台提交提交人:
交易3.0数据交换用户
办理状态:
提交
提交节点:
2025-04-0110:21:33
提交用时:
0天0小时0分
市信息公示对比岗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5-04-0110:26:24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5分
项目名称
白马街道2024年度省级中心村农业农村提升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WH090SZ25EP0101(任务书编号:FS34020320250031号)
标段名称
白马街道2024年度省级中心村农业农村提升建设项目
标段编号
WH090SZ25EP010101
招标人
名称
芜湖市弋江区白马街道办事处
地址
芜湖市弋江区白马街道办事处三楼
联系人及电话
熊邦龙18155390806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能发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湾沚区世茂大厦1407室
联系人及电话
刘欢18297507155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5年03月31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江西省福力城建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首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行业设计乙级
投标费率(%)
67.25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杨丹;设计负责人:刘亮
证书编号:赣2362017201802113;18080515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工期(天)
150
质量承诺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吉木萨尔县庆阳湖乡东庆村乡村振兴示范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
2、安义县油菜花旅游提升项目EPC总承包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无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青筑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晔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行业(排水)专业乙级
投标费率(%)
67.98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李云;设计负责人:孙庆亮
证书编号:皖234222208984;B202309060100064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工期(天)
150
质量承诺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沈巷镇2022年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EPC项目(二标段)葛老八中心村建设;
2、沈巷镇2023年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EPC项目三标段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无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同扩工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安徽鸿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费率(%)
66.5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王锐;设计负责人:赵文杰
证书编号:皖234121342706;合G20201398
证书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
工期(天)
150
质量承诺
设计:合格采购:合格施工: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白湖镇泉水村等人居环境整治工程EPC项目;
2、庐江县白湖镇陶冲行政村叶岗中心村美丽乡村EPC工程;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无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1、样本值单位:江苏山水环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电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万乡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安徽省大地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天堂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庐江县永兴建安有限公司、安徽水天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青筑建设有限公司、同扩工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福力城建有限公司
2、基准值:67.71%
3、其他详见附件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中标候选人公示202504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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