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
一、采购条件:2021年南屿基地拌和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采用劳务合作的方式实施,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劳务合作进行公开采购。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一)项目编号:GSZ-2021-059
(二)项目名称:2021年南屿基地拌和劳务合作队伍选择
(三)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工程内容为福州南屿基地拌和劳务合作,包括沥青混合料拌和生产,拌和楼与堆料场的场地清洁,拌和废渣、废料、废粉收集清运处理、厂拌再生旧料破碎筛分上料,劳务合作人员管理,基地安全维护,配合做好拌和楼设备的日常检修维护等。
2、本项目最高控制价:699250元人民币(含税)。
(四)采购范围
包括劳务、材料、机械设备、安全、缺陷修复、管理、驻地建设、保险、利润、税费等费用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五)工程工期
本工程工期为7个月,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
成交人应无条件执行采购人的进度计划安排。
三、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福建省发改委、省重点办最近发布的福建省重点项目参建单位业绩信誉评价登记情况通报中被评为C、D级的企业,在有效期内不得参加报价。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不得对同一合同进行报价,否则其报价均无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报价法。
五、报价保证金
1、参加本项目的报价人须按规定交纳报价保证金12000元方可参加报价,否则将予以拒绝。
2、报价保证金必须在本采购文件确定的期限前汇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 号:1170 1010 0100 2852 51
3、报价保证金交纳到账时间:2021年06月09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愿意参加报价的合格报价人请于2021年06月03日至2021年06月 09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复印件及原件)及联系方式(含通讯方式和邮箱),至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一号楼五层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获得采购文件。
2、采购文件每份售价3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以公对公的形式汇款至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户名: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总行营业部,账号:117010100100285251)。汇款时请备注所要购买采购文件的采购编号,公司以收到购买采购文件费用之日确定为购买日期。报价人并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联系方式(含通讯方式和邮箱)快递至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邮寄费用自理,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本项目不组织进行现场考察,报价人可自行前往,其费用和风险无论是否承接本项目均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2、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6月10日15时00分,报价人应将报价文件递交至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一号楼五层。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报价时间及地点
报价时间:2021年06月10日15时00分,地点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报价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出席代表需携带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盖有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以供审查,未按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采购人: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福州西高速收费站旁养护大楼
电 话:0591-38209392
传 真:0591-38209190
联系人:张先生
代理单位: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一号楼五层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17759115870
电子信箱:fzgsglzbd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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