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
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制作垃圾分类指引牌项目
二、采购项目资金
区财政资金
三、采购项目预算
最高限额:40万元
四、采购内容、数量、规格及参数
垃圾分类指引牌等1批(具体参数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
五、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并在广州注册或备案。
2、具有从事宣传广告制作的相关资质。
3、具有垃圾分类宣传制作经验、能提供案例的优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需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如因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负责全额赔偿。
六、投标文件
(一)基本资料(无需密封,加盖单位公章)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证明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二)专项资料
1、报价文件(须密封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报价包括:含税货款、设计、运输等。
2、按照制作要求附上样品(1:1规格)。样品不需密封,但需在样品表面标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样品名称等相关说明。
七、商务要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交采购人指定地点。
八、定标方式及原则
(一)投标文件应当满足采购需求,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招标领导小组按投标人提交的设计样品进行审稿,对不符合制作要求的不予进入第二轮评定;第二轮评定以比价方式进行,最低价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低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如最低总价有2家及以上的,在最低总价中以摇珠方式确定中标单位。若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当收到评标人通知后须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二)若报名截止时间报名单位不足3家,招标人可以发布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九、投标文件提交时间
2021年6月24日下午14:30-17:30,超过规定时间递交或没有按规定密封的资料,一律不予受理(非工作时间不受理)。
十、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2号凯达楼C栋505室。
十一、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局和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20-82509245
本公告在黄埔信息网网站(网址:http://www.hp.gov.cn/)发布,公告日期为2021年6月21日-2021年6月23日。本公告的补充、修改,在黄埔信息网发布。
附件:用户需求书(20210621).docx
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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