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怀来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场项目设计
工程内容:本项目为怀来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场,近期规划处理模600t/d,配套处理餐厨垃圾30t/d,远期规划生活垃圾处理总规模800t/d,近期主要配置1台600t/d炉排焚烧+1台12MW凝汽式轮机发电组及其他配套的厂外连接线、给排水管等公辅设施。
建设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范围为厂区规划红线外1米以内(含1米处)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范围不包含景观设计、室内精装修设计、钢网架设计、外围护结构设计、渗滤液等专项设计)、技术规格书编制、技术交底、配合工程竣工验收并提交相关资料等。
设计周期:10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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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
(2)、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取消开户许可证的须提供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法定代表人等信息);
3.1.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和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全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
3.1.2财务要求: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2019年或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2021年5月1日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文件中不需提供,以代理机构评标现场查询参加本次招标投标单位的相关信用记录,并对投标单位信用记录进行甄别。查询记录与招标文件一并保存)
3.1.4其他要求:1、本项目投标文件中涉及相关证书、证件、证明、报告书等招标文件规定开评标现场提供原件的资料均不再要求提供原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附相关资料为评审依据,各投标人应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附相关资料的清晰度、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因上述原因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投标人自行负责,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查实,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开评标期间各投标人实时关注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如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出,投标人须按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及规定的时限内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下载时或投标函中所留电话须保持畅通,以便对评标过程的问题及时解答,否则视为对评标结果默认。投标人在操作过程中如出现问题请及时提前咨询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