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项目编号 | F3206210336000115 | 项目名称 | 海安市农村河道整治及圩堤培修建设项目(海安市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 |
标段编号 | F3206210336000115001001 | 标段名称 | 勘察及设计 |
工程类型 | 设计 | | |
海安市农村河道整治及圩堤培修建设项目(海安市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勘测及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农村河道整治及圩堤培修建设项目(海安市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海安市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安市十个区镇。
2.2建设规模:按照《海安市2020—2021年冬春水利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海政发[2020]59号),本项目实施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县级河道1条,乡级河道17条,总长约50.503km(最终河道长度、条数、投资额以施工图设计为准),总投资约1.1亿元。建设地点为海安市十个区镇。
2.3合同估算价:200万元。
2.4质量标准:国家、江苏省及行业的有关规范、标准等。
2.5勘察、设计期限:合同签订后7天内提交勘测成果,合同签订后14天内提交实施方案及概算,合同签订后21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及预算。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7招标范围:海安市农村河道整治及圩堤培修建设项目(海安市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各河道施工前断面测量(点距100米/个),河道平面测量、河口线向外不少于15米,按规地质勘探等、实施方案、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以及相应的后续服务,提供各项相应勘测、设计资料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同时具备水利行业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若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须提供体现专业的证明材料),在设计期间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含)以上职称,在设计期间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⑴ 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无 ;
⑵ 2018年11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⑶ 2019年11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⑷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⑸其他要求:a、授权委托书;b、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社保缴纳政策已发生变化,投标时不需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
(6)类似业绩:投标人2015年1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投资不少于3500万元的类似农村河道整治工程实施方案、施工图设计和相应的概预算编制的业绩,业绩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设计合同。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23日到2020年12月7日14 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7日14 时 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8.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
本工程最高控制费率为本工程涉及所有工程实施方案概算金额金额的1.90%
评标基准费率的计算:以有效投标费率(不高于招标控制费率的评标费率,为有效投标费率)的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费率=A*K。
K值由招标人推选代表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95%、96%、97%、98%。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有效投标文件家数>7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计算算术平均值A;若有效投标文件家数≤7时,取所有有效投标费率的算术平均值为A。
说明:
1、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费率调整方式: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费率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投标费率等于评标基准费率的,得满分100分;投标费率与评标基准费率相差(投标费率减评标基准费率),每增加0.01个百分点(指费率)扣0.2分,每减少0.01个百分点(指费率)扣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9.其他事项
⑴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4万元整。本工程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⑵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⑶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⑷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新点软件公司徐飞翔:15240580971。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安市水利局 业 主:海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海安市政府三楼地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46号
联 系 人:夏鹏 联 系 人:夏鹏
电话:0513-81868316电话:0513-81868316
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22号
联系人:丁朋惠
电 话:0513-81819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