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 丽雅江宸项目一二期大区景观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策划投资服务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 【2018-511599-70-03-273703】FGQB-004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临港丽雅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有资金、国内贷款、其他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自有资金、国内贷款、其他资金30:50:20 ,招标人为 宜宾临港丽雅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标段划分: 本项目分2个标段施工,一标段为1、2、3号楼景观区域,二标段为5、6号楼景观区域,具体标段划分以甲方提供的标段划分资料为准。 2.2建设地点: 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丽雅江宸项目。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宜宾市临港开发区C-02-02(a)地块,丽雅江宸项目一二期大区景观施工工程,总建筑面积为138154.02㎡。其中:路面硬化及铺装48512.48㎡,园林绿化85873.69㎡;景观建筑物、构筑物567.86㎡,水池(水景)3200㎡;安装工程包括一二期景观范围内的电气安装、给排水工程,但其中净化设备系统、钻井取水系统、冷雾系统三项工程作为暂估专业工程。 2.4计划工期: 300天。 2.5招标范围: 工作内容包含本次土建工程施工图图纸设计全部内容,(硬质铺装、景观建筑物、景观构筑物、水池、水景、园林小品、景观照明、景观给排水、园林绿化等),具体的承包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和招标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近 4年已完成 1 个类似的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招标文件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2 (具体数量)个标段。 3.4本项目按照宜府办函﹝2018﹞136号、宜府办函〔2019〕3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5省外建筑业企业中标后,按照川建建发〔2016〕473号文要求,须10个工作日内在项目所在地的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录省信息一体化平台,如实填报与投标文件相一致的项目人员信息。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03-22 16:00 至 2021-04-01 17:00 ,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4-13 09:3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ggzy.yibin.gov.cn(详见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操作指南<仅适用于投标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且应在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现场递交:投标人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为 / 。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方式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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