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项目编号 | A3206910318000045 | 项目名称 | 通州湾新出海口规划产业展示暨企业服务中心 |
标段编号 | A3206910318000045001001 | 标段名称 | 通州湾新出海口规划产业展示暨企业服务中心工程装修及布展施工 |
工程类型 | 施工 | | |
通州湾新出海口规划产业展示暨企业服务中心工程装修及布展
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州湾新出海口规划产业展示暨企业服务中心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通州湾控股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装修及布展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通州湾。
2.1.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6200m2。
2.1.3合同估算价:建安投资额约为3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2021年7月~2021年10月(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壹个标段,招标内容包括相应布展工程、装修工程、拆除工程、室外亮化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给排水工程、安防系统工程、多媒体系统集成、多媒体展项(含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内容)、专业展览设施设备施工、与其他区域的衔接施工等,还有以上未列出、但与本项目密切相关且必不可少的相关工作内容以及对以上工作的优化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招标范围内的所有施工、竣工验收、项目移交及缺陷责任期的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见本项目相关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资质: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②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工程企业壹级资质或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人必须具备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工程企业壹级资质或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壹级资质,且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个。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如下:
3.2.1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即: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不得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需提供与本投标企业的有效劳动合同和2020年12月~2021年5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自2018年1月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价为2300万元以上且面积在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展示馆展陈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如下:
(1)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竣工验收证明(或完工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如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上述主要特征数据的,则投标人必须提供原招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施工图纸佐证材料予以证明,面积和造价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2)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必须是经过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的,若没有备案,则须由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机构出具证明,否则不予认可(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3)业绩材料须扫描至诚信库,如不能在南通市诚信库中显示,该业绩不予认可。
自 2017年 12月 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17年 12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17年12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2017年 12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从未与南通沿海集团及下属公司有投诉、法律纠纷。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 年 06 月10日至 2021 年07月02日 9 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TPBidder/)”;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07月 02日 09 时 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特别提醒: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江苏通州湾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通州湾示范区 | 地 址: | 南通市濠西路288号华都商业广场4幢508室 |
联系人: | 陈先生 | 联系人: | 薛守银 |
电 话: | 0513-81680304 | 电 话: | 18115810507 |
2021年0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