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居县北岙水库工程谷坦水电站改建施工(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仙居县北岙水库工程(项目名称);全省统一赋码:2205-330000-04-01-899298;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浙发改项字〔2023〕33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仙居县水库事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谷坦水电站改建(标段名称)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谷坦水电站装机总容量3200kW(2×1600kW),电站为引水式开发,设计水头278m,原谷坦电站主厂房长30.40m,宽11.50m,地面高程197.50m。主厂房内安装有2台1600kW卧轴冲击式水轮发电机组,厂房上部设1台手动双梁桥机。副厂房位于主厂房左端,长16m,宽11.5m,布置中控室和各种电气屏柜;厂房建筑及设备拆除后,对发电引水管道末端与机组相连接的管道也进行拆除,后期新建压力钢管连接上游管道及下游机组。原址重建后仍为引水式电站,新建主厂房长31.90m,宽16.10m,共一层,四周布置有悬挑走廊连接副厂房与安装场。主厂房内主要布置2台1600kW冲击式水轮发电机组、调速器及机旁屏等。副厂房位于主厂房的右侧,长18.10m,宽16.10m。本项目发电引水建筑物、发电厂房和升压站等主要建筑物为4级建筑物,设计标准为30年一遇。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内容主要为:①原谷坦电站拆除工程、原发电引水系统局部改造、电站厂区用地平整工程、新建发电厂房及升压站、河道修复、管理房及进厂道路等。拆除建筑总面积约2400m2,拆除管道长度约120m。新建压力钢管总长约150m,新建管理用房面积1780m2,厂区地坪高程为210.00m。改建后主厂房建筑面积513.60m2,室内地面高程为210.20m;副厂房建筑面积539.40m2,升压站占地面积96.00m2;②冲击式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的采购、设计、制造、安装及售后服务(含出厂前试验、包装、运输、交货、现场开箱交接、参加安装阶段质量检查及现场试验、试运行和验收等);以及完成上述工程所需的措施项目和施工临时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本标段概算投资约4600 万元,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否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 月24 日9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本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
4.2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人可能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关注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的有关本工程招标文件修改的信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至时间(投标截至时间,下同)为2025年4 月24 日9 时00 分,投标文件只须通过网上上传(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通过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能按要求及时解密。
5.2投标人必须在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用户注册”栏进行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点击“注册”,无须现场审核。投标人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完整,以免投标时被否决。
5.3本项目为全过程电子招投标,参加投标企业须办理CA数字证书,且CA数字证书须与仙居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各自公司绑定,否则无法上传、解密电子投标文件。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CA 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办事指南”,或者联系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0878-198,服务qq:2330352291、2629667924。
5.4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须通过宁波杰瑞开发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在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中下载。宁波杰瑞技术支持:18067100830,服务qq群:505746666)。
5.5开标过程通过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直播。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zj.gov.cn)、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xj.gov.cn/col/col1229347417/index.html)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仙居县水库事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仙居县市民中心商务写字楼七楼 地 址:杭州市建国北路586号嘉联华铭座15楼
邮 编:317300 邮 编:310004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人:徐晓伟、欧阳磊、黄英
电 话:0576-89385672 电话/传真:0571-86707851、18969973740
2025年4 月3 日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 资格条件内容 |
一 | 企业 |
1 | 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提供投标人2025年4 月14 日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
2 |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①。 |
3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少于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承诺书为准]。 |
4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1500万元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水电站的施工业绩【注:①投标人如提供工程总承包联合体业绩的,其承担的工作应与其在本次投标过程中承担的工作任务相匹配,附联合体协议书;②不接受分包业绩;】业绩②。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 |
二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
1 |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③。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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