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拟对定制营销物资之定制印刷宣传物资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1.1项目名称:定制营销物资之定制印刷宣传物资
1.2项目编号:ZHGX-2020-112
1.3招标内容:定制印刷宣传物资1批。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贰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合法销售,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的供应商;
投标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提供近六个月来由投标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一份)。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存在相互参股关系、高级管理人员(股东、监事、经理)相互兼任情况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只接受其中一个投标在先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投标人的投标标的如果涉及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和著作等)使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知识产权的权属证明或合法使用证明复印件。
本项目不接受经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等认定的具有行贿行为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被招标人所在行业各单位纳入供应商“黑名单”库且限制期未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转包或非法分包。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1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2.1条款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均为复印件,要求加盖公章)到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63号绿地中央广场B1栋9层(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3.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3.1条款要求的全部报名资料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个工作日内寄送。
招标文件价款及邮费以单位名义交纳到以下银行账户,转账时必须备注本项目的项目编号。
开户名称: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嘉宾支行
银行账号:0804012090007555嘉宾支行行号:313611008044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月18日9时00分,地点为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63号绿地中央广场B1栋9层(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开标厅)。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6.代理招标机构其他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63号绿地中央广场B1栋9层
邮编:530022联系人:陈工
电话:0771-2026629、17776658009传真:0771-2026628
电子邮箱:zhgxfgs@163.com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嘉宾支行
账号:0804012090007555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