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海县残疾人康复和托养中心智能化工程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滨海县残疾人联合会,建设资金主要来自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滨海县残疾人康复和托养中心智能化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采购设备的数量及技术要求详见设计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2.2招标范围:货物设备采购、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及、验收、质保期内维保、售后及相关伴随服务等。
2.3项目地点:滨海县S327省道南侧,新建滨海县第三人民医院东北侧(招标人指定地点)。
2.4工期:以招标人通知开工之日起60日历天完成全部工程量,经招标人组织验收合格,交付招标人正常使用。
2.5招标数量:一批。
2.6标段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
2.7质保期:二年。
2.8预算金额:23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4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细则详见附件。
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账户,方式:转账、电汇。收款账户为: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城中支行,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请各投标人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没有到账的保证金一律无效。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指银行转账进帐单或电汇凭证)复印件、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复印件放进投标文件中一并递交。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其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5.2.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可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人进行实地考察,对所投产品的采购过程、运输过程等环节进行跟踪,一经发现中标人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作为不良行为清退出滨海县招标市场,打入黑名单。
5.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无息):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全额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归档后退还。(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6楼1612室,电话:0515-84198010)。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领取时间:2021年6月18日起
6.2领取链接地点:链接:https://pan.baidu.com/s/14XTY_X8kub9sDz3aBNqaUw
提取码:05e4
6.3投标人在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时,如不能下载请及时与代理公司联系(联系人:骆成、手机号码:13270090666),投标单位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将以书面方式向代理提出询问,投标单位的预留邮箱与代理公司的电子邮件(L13092123999@163.com)来往做为投标单位询问及代理公司答复的唯一有效依据,代理公司不承担电话问答的有效性。
6.4招标文件的费用为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必须使用投标人帐户,方式:转账、电汇。收款账户为:盐城市智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市人民路支行,账号:32050173523600000126,招标文件费用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备注所投项目名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到达账户。投标人必须将招标文件费用交款凭据(指银行转账进帐单或电汇凭证)扫描件放进投标文件中一并递交。请各投标人提前办理招标文件费用缴纳手续,以确保招标文件费用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投标人的招标文件费用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7.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组织集中现场踏勘。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及投标文件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7月8日15时00分00秒。
8.2开标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7楼西首1705室。
8.3投标文件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至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下同)指定邮箱L13092123999@163.com。
9.付款方式:
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完成全部工程量50%时支付合同总额的30%,工程量全部完成支付至合同总额的60%,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额的80%,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审计审计价90%,余款待质保期满后按审计价一次性付清(均无息,付款及结算时,中标人须提供税务发票)。
注: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相关应缴纳费用按相关规定及文件执行。农民工工资由建设单位打入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此资金作为工程款在相应的付款节点支付时扣除,详见滨建〔2018〕28号《滨海县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办法》。
10.
除“8.投标文件的递交”条外,本招标公告如有修改或中(终)止,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在盐城市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binhai.yancheng.gov.cn/上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上网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滨海县残疾人联合会
地 址:江苏省滨海县港城路水务大厦6楼
联 系 人:王杏国
电 话:18352005827
电子邮箱: bhcl4232827@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智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滨海县港城路666号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3002室
联 系 人:骆成
联系电话:13270090666
邮箱地址:L13092123999@163.com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