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市自来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宁波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自来水有限公司的委托,对2021年度球墨管件采购项目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1、项目概况: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参数 |
1
| 球墨管件 | 1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招标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
2
| 橡胶圈 |
注:排名第一的中标人的各规格货物供货量为相应规格货物总供应量的60%左右,排名第二的中标人的各规格货物供货量为相应规格货物总供应量的40%左右。
2、合格的投标人:
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应具备的条件: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2.2 投标人必须是球墨管件的生产制造厂家。(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标时原件备查)。
2.3 投标人必须提供球墨管件(配件)制造商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许可批件;如部分省份因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下放了“部分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行政审批项目权限”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放职能文件的复印件或提供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官网的文件截图,允许投标人提供符合下放职能文件要求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投标文件中须附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开标时原件备查)。
2.4 投标人必须提供球墨管件(配件)内防腐材料生产厂家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许可批件;如部分省份因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下放了“部分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行政审批项目权限”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放职能文件的复印件或提供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官网的文件截图,允许投标人提供符合下放职能文件要求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投标文件中须附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5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上认证必须经开标当天“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查询证书状态为“有效”]。
注:投标文件中须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证书复印件,开标时原件备查。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7 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2.8 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公司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中标单位进行查询,如中标单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18日到2021年7月5日16:00(北京时间,以招标文件下载费用到账时间为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
3.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人民币300元。
3.3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3.4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咨询电话:0574-87187162)。
3.5 《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咨询人:陈工)。
3.6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4、投标保证金
4.1 金额:人民币150000.00元。
形式:银行缴纳
收款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公共资源交易)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宁波东城支行
银行账号:33101983671050500863-1105
特别提醒:此账号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4.2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1年7月5日16:00(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1年7月8日0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自来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宁波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光华路386号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0574-88111491
代理机构: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号楼1楼
联系人:叶舒展、赵梦洁、史维祺、卢忱忱、王银、赵娜
联系电话:0574-87150416、0574-87565555-9866、0574-87565555-9876
传真:0574-87158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