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编号:LS招2020第107号
二、招标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及主要要求等:
项目名称:连江县长龙镇自来水厂承包经营项目
招标人名称:连江县长龙镇人民政府
本次招标的承包内容及相应期限等信息具体详见下表格:
项目情况一览表
合同
包数
| 合同包名称
| 承包内容
| 承包
期限
| 起始承包价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
| 连江县长龙镇自来水厂承包经营项目
| 长龙镇自来水厂的管理经营权
| 3年
| 2万元/年
| 1万元
|
承包期限及承包租金缴纳时间:承包期限具体详见上表格,承包租金的缴纳时间为:每年1月份缴清当年承包租金。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为企业投标的:
1、投标人应为连江县注册登记的企业。
2、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合法经营资质及经营能力;
3、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前三年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记录;(投标人可从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或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等网站查询,自行查询加盖公章或采用书面承诺的形式直接进行承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为自然人投标的:
1、投标人户籍应在连江县内。
2、男性须60周岁以下、女性须55周岁以下(提供有效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须提供健康证明(可由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卫生防疫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或健康证);
4、投标人须提供缴纳社保(含农保)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证明(提供银行资信凭证或个人近六个月银行流水)等相关材料;
6、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前三年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①投标人提交以上证明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指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条关于自然人投标的特别说明),原件备查,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四、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地点:[2020年11月25日]至[2020年12月1日] [ 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福建朗森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连江办事处(连江县江南乡南江滨西路1号华庆花园1#2#楼连接体二层);本项目不接受异地购买。未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且不予以书面通知招标文件补充内容等(若有)。逾期未购买招标文件的视同自动放弃参与投标。
五、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均为2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方式购买;报名采用实名登记的模式,投标人在报名时须提交单位介绍信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投标提交本人有效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未按要求进行报名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六、投标截止时间:密封的投标文件应于[2020年12月4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连江县长龙镇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并签到,逾期收到的(以实际签到为准)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开标时间、地点:2020年12月4日上午09:30 [北京时间];连江县长龙镇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江县长龙镇人民政府
地 址:连江县长龙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 13705010523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朗森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融信第一城18座505
联系人:李工电 话:18859826891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连江县长龙镇人民政府
开户行:连江县农村信用社长龙信用社
账 号:90109210100109911028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