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省遵义公路管理局2021年普通国省干线沥青路面预防养护工程已由贵州省公路局以黔路发【2021】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州省遵义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贵州省公路局拨付,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贵州省遵义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主要建设内容为:
G212兰龙线K1518+000-K1550+758,共11.298Km;G243开凭线K518+000-K591+360,共11.38Km;G352张巧线K635+300-K678+000,共3.727Km,公路等级为二级公路。
2.2建设地点:贵州省遵义市境内;
2.3计划工期:2个月;
2.4项目投资:约870万元;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和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2.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财务能力应满足,连续三年2018年至2020年(如投标人存续期不足3年,则为自注册之日起的所有年度,如2020年度还未审计的可提供2017、2018、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每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应小于1,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交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文件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件精神,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文件中规定名录范围具体包括:施工特级、一级及交通工程资质企业;设计甲级、乙级资质企业;监理甲级、乙级资质企业。其他及以下资质未作强制性要求进入企业名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信用评价结果应优先适用按照《贵州省公路局关于公布贵州省2020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设计及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黔路发〔2021〕39号、《贵州省公路局关于发布2020年度贵州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市场设计及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黔路发〔2021〕44号、《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贵州省2020年度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黔交建设〔2021〕23号中有关规定执行。当从业单位无相应的评价记录时,按以下优先顺序使用评价结果:
(一)受省交通运输厅委托,省公路局发布的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发布的检测企业信用评价等级;
(二)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信用评价等级;
(三)交通运输部发布的信用评价等级;
(四)从业企业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厅(局、委)的信用评价等级。
无上述信用评价等级时,其信用评价等级按以下原则确定,具体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没有发现不良信用记录的,按A级对待;
—有一般不良记录的,按B级对待;
—仅有1次达到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的,或仅有2次达到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的,按C级对待;
—发生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超过1次的,或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超过2次的,或直接定为D、C级不良记录合计2次的,按D级对待。
不良信用记录的认定须符合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规定。
(投标人可在贵州省公路局主页http://glj.guizhou.gov.cn/和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主页http://jt.guizhou.gov.cn/查询本单位信用评价)。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为避免出现上述关联情况,招标人鼓励具有关联关系的企业协商推选出信誉好、实力强的企业参与投标。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3日至2021年6月11日,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缴费,报名缴费后可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首次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先办理CA认证证书)。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4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30分至11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贵阳市遵义路65 号)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 7.其他
(一)首次进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人,需先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场登记和CA证书,然后才能在网上进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发出的补遗书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8.投诉举报的处理
(一)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监督管理单位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①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②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③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④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⑤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⑥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二)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①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②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③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监督管理单位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交通运输监督管理单位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不予受理。招标人:贵州省遵义公路管理局,异议受理电话:0851-28635799
投诉举报受理部门为贵州省公路局养路处,电话:0851-85992485。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省遵义公路管理局
电话:0851-28620379
联系人:王工
地址:遵义市汇川区大连路359号
招标代理单位:贵州名广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18786605224
联系人:罗景文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市南路40号宏泰世家22楼D号
2021年6月2日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施工资质; (3)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注: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文件厅公路字【2011】114 号文件精神,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文件中规定名录范围具体包括:施工特级、一级及交通工程资质企业;设计甲级、乙级资质企业;监理甲级、乙级资质企业。其他及以下资质未作强制性要求进入企业名录。 满足上述要求的必须附相关截图,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其他及以下资质未作强制性要求进入企业名录,须同时满足本条款第(1)和(2)要 求,就可通过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资格审查。 |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本企业最近3年(2018/2019/2020年)(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则为自注册之日起的所有年度,如2020年度还未审计的可提供2017、2018、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下同)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表。 投标人连续三年2018年至2020年(如投标人存续期不足3年,则为自注册之日起的所有年度),每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应小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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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最新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 信用评价结果应优先适用按照《贵州省公路局关于公布贵州省2020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设计及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黔路发〔2021〕39号、《贵州省公路局关于发布2020年度贵州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市场设计及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黔路发〔2021〕44号、《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贵州省2020年度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黔交建设〔2021〕23号中有关规定执行。当从业单位无相应的评价记录时,按以下优先顺序使用评价结果: (一)受省交通运输厅委托,省公路局发布的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发布的检测企业信用评价等级; (二)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信用评价等级; (三)交通运输部发布的信用评价等级; (四)从业企业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厅(局、委)的信用评价等级。 无上述信用评价等级时,其信用评价等级按以下原则确定,具体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没有发现不良信用记录的,按A级对待; —有一般不良记录的,按B级对待; —仅有1次达到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的,或仅有2次达到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的,按C级对待; —发生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超过1次的,或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超过2次的,或直接定为D、C级不良记录合计2次的,按D级对待。 不良信用记录的认定须符合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规定。 (投标人可在贵州省公路局主页http://glj.guizhou.gov.cn/或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主页http://jt.guizhou.gov.cn/查询本单位信用评价)。 投标人在报名时自行确定填报信用等级,若招标人发现其信用等级申报存在偏差,将按照招标人核实且掌握的信息确定投标人最终的信用等级,如因投标人查询有误或填报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 2.若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失信惩戒信息的不通过资格评审。 |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和专职安全员最低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