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溧水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充电站建设一期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将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承包人,项目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报价。
一、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充电站建设一期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2、项目地点:溧水区。
3、发包类型:服务类。
4、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在溧水区永阳街道、白马镇、和凤镇、晶桥镇、石湫街道、洪蓝街道、开发区建设54个充电站。其中在永阳街道新建32个充电站;在白马镇新建4个充电站;在和凤镇新建2个充电站;在晶桥街道新建2个充电站;在石湫街道新建6个充电站;在洪蓝街道新建6个充电站;在开发区新建2个充电站。建设内容包括:变压器、电缆、电力施工等,总投资1956.96万元。
5、控制价:费率2‰(费率报价,最终代理费=每标段中标金额为基数*投标费率)。
6、发包范围及内容包括:溧水区新能源充电站建设项目电力施工(包含变压器、电缆等)招标代理服务。
7、工期:代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最后一个标段中标通知书发出及签订合同后。
二、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三、报名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工程造价乙级(含)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等级:一级造价工程师(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3月1日以来在溧水区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1500万元(含)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提供招标代理合同、施工中标通知书、控制价审定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施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控制价审定单注明的审定金额为准,提供的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及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4、本次发包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5、本次发包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四、发包文件的获取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网站(http://www.lsqcjjt.com/)查看公告,并于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
五、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根据相应招标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合法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满足发包公告要求;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评标方法:
1、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作为评标基准价。
2、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3、报价评审:按评标价偏差率从小到大排名,若偏差率相等,则负偏离优先排名。
4、评标后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因评委计算错误而重新计算。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9日至 2021年 3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开标时间:2021 年3月31日(星期三)上午11:00。
2、报名地点: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溧水区秦淮大道401号人力资源市场大楼12楼1207办公室)。
3、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资料: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被授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介绍信原件。
以上报名资料使用A4纸,必须加盖所属单位公章,报名资料不退还,未报名登记的投标人发包人将拒绝其投标。
5、根据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本项目所有潜在投标单位仅允许1人到场报名,现场出示“苏康码”绿码,出示“行程码”绿卡;必须佩戴口罩。现场将进行体温测量及登记,请各潜在投标人注意并密切配合,未按要求准备或者不配合现场工作的,不予接收。
八、其他要求
1、未按公告要求携带相关资料的一律不予报名。
2、投标人参加开标会人员要求:根据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本项目所有潜在投标单位仅允许1人到场(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到场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单位授权委托书(除标书内装订的外另准备1份)、出示苏康码”绿码,出示“行程码”绿卡;必须佩戴口罩。现场将进行体温测量及登记,请各潜在投标人注意并密切配合,未按要求准备或者不配合现场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九、联系方式
地 址: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溧水区秦淮大道401号)。
联 系 人:俞工。
联系电话:025-56225019。
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