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化工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留学生公寓改造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 沈阳化工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留学生公寓改造设计项目(项目编号:LNSY20200208)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SY20200208 项目名称:沈阳化工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留学生公寓改造设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90,000.00元 最高限价(投标费率):3%。 采购需求: 1.1项目名称:2020年留学生公寓改造项目设计 1.2建设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11号街 ★1.3设计参考建筑面积: 总建筑面积22180.02㎡,地上 :22180.02㎡,共6层,地下 :0㎡。 上述设计建筑面积仅供参考,具体以招标图纸和招标范围内确定的面积为准(由采购人提供给成交供应商),设计面积误差风险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风险费用视为含在投标报价中。 1.4总投资约300万元。 二、设计要求 ★1.设计方案及施工图应满足现行国家、地方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2.所有房间安装限电器装置; ★3.所有房间更换门、地板,墙面粉刷,室内卫生间改造等; ★4.6个楼层的厨房整体改造,附三张以上(不含三张)效果图; ★5.2至6层的活动室、晾衣间整体改造,附三张以上(不含三张)效果图; ★6.5A、5B公共区域更换吊顶、灯、安全出口牌,墙面及楼梯间粉刷等整体装修改造; ★7.5A、5B两个大厅安装人脸识别系统 ,整体装修改造,附三个以上(不含三张)风格的效果图; ★8.设计方案计要满足实际需求,还应充分考虑所用材料的环保、质感、美感,提升整体艺术效果。 ★三、设计成果要求 本次设计深度应能满足内装修施工图设计、主要设备、材料的准备的需要。 ★(一)设计方案应包括如下内容: ★3.1设计说明书(A3幅面,含全部设计图纸) 应包括现状条件分析,设计原则和构思,平面布局及功能分析,空间组织;材料、设备选择及说明;装修概算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说明等; ★3.2设计效果图展板 根据设计要求中,第4)、5)、7)条的要求,提供A1幅面效果图(包括但不限于平面图、透视图、鸟瞰图); ★3.3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及相关分析图 ★3.4计算机数据文件 ★3.4.1全部设计成果应制做成电子文件,文本文件采用Microsoft word格式文件;设计图形文件采用Auto CAD的DWG格式文件,效果图采用JPG或PDF格式文件; ★3.5报送方案的图纸和说明应按规定格式填写制作,要求内容齐全、字迹清楚,并装订成册; ★3.6设计成果文件装订成册。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及设计概算中标后提供。 ★四、技术交底与施工配合阶段 ★4.1与招标人、原设计单位进行充分沟通,做好设计搭接; ★4.2与招标人、施工单位等进行技术交底; ★4.3协助招标人解决施工中遇到的问题; ★4.4参与相关工程的验收,履行相关手续。 合同履行期限: (1)方案设计及造价估算:合同签订后 7天内提供; (2)初步设计:方案通过后 10天内提供,同时提供甲方要求的效果图; (3)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审定后 15 天内完成,并出具蓝图,装订成册的纸质版3套及电子版1套; (4)招标文件之技术需求:施工图设计确定后 3 天内提供; (5)所设计项目全部设计服务和现场服务工作至项目验收; (6)工程完工后 30 天内提交所有设计文件归档。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月5日至2021年1月12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方式:现场领取(可采用邮件报名方式,具体电话咨询)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递交形式为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二、适用于邮件领取方式 发送邮件包含以下材料扫描件至liaoningshangyu@126.com: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电子版(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报名信息表(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全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移动电话)。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化工大学 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11号街 联系方式:战老师 024-893861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联系方式:024-86803737 邮箱地址:liaoningshangyu@126.com 开户行:光大银行沈阳皇姑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7581018800024251300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先生、张女士 电话:024-86803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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