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17日
交易登记号:D3302010000006593001
招标编号:HC-HZ-2021-003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在线仪表及备件采购项目,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2021年在线仪表及备件采购(详见招标需求)。
项目总限价:人民币222万元;其中福明净化水厂(江东北区污水处理厂)限价5万元、长丰净化水厂(南区污水处理厂)限价98万元、新周净化水厂(新周污水处理厂)限价53万元、岚山净化水厂(北区污水处理厂)限价34万元、栎社净化水厂(鄞西污水处理厂)限价32万元。
建设地点:福明净化水厂(江东北区污水处理厂)、长丰净化水厂(南区污水处理厂)、新周净化水厂(新周污水处理厂)、岚山净化水厂(北区污水处理厂)、栎社净化水厂(鄞西污水处理厂)。
3、合格的投标人: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具有所有所投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或制造商的授权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
3.2 具有2018年1月1日以来单个合同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在线仪表或备件销售业绩,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且加盖公章。
3.3 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中标单位进行查询,如中标单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后续投标人不再递补,本项目重新招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6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8-2616:00。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17日至2021年9月01日16:00(北京时间)(以招标文件下载费用到账时间为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超过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人民币300元。
4.3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4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5 《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咨询人:陈工)。
4.6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5、投标保证金
5.1 金额:人民币:40000元整;可采用以下形式缴纳
标段号 | 金额(元整) | 形式 | 收款人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001
| 40000
| 银行缴纳 |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专户(公共资源交易) | 中国建设银行 宁波东城支行 | 33101983671050500863-1013
|
形式①: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温馨:此账号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5.2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1年9月01日16:00(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咨询电话:0574-87861127(中国银行);0574-87011318、0574-87011280(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5.3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汇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编制在资信技术标中。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1年9月06日0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堇山西路558号
联系人:陈林
联系电话:0574-27661883
招标机构名称:浙江华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静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扬帆路999弄1号宁波研发园B区9幢3楼301室
电话:0574-88228779
传真:0574-88228786